| 萧山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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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9-21 11:32 文章来源:xs.zj.cn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,日前,区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》。
为加快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,区政府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,用于这些方面:支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、宣传培训、技术开发、产品展示与经验推广;鼓励工业功能区块开展“三废”治理并有效利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;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耗、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项目和开展清洁生产试点;全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块和示范企业的达标奖励等。
《政策》鼓励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块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区块;鼓励镇街工业功能区块及块状特色经济区域实行“三废”统一治理并有效利用的项目,按实际投资额的5%%给予财政资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,项目由企业直接投资建设的,按实际投资额的8%%给予财政资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;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、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等项目,按实际投资额的5%%给予财政资助,最高不超过30万元;评为“十一五”时期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,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;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经审验合格的,每家给予15万元奖励;鼓励集中供热,对已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自备锅炉的,按拆除锅炉容量,给予每吨1万元的补助(不含热电企业拆除的锅炉)。
另外,企业实施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重大项目,可优先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,对自主开发的节能产品取得较大突破的,在申报新产品时优先给予支持。(郑海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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